榆中校区管委**
校长办公室
发展规划处
重点建设处(211办、985办)
人 事 处
教 务 处
科 技 处
社 科 处
学 生 处
研究生院
外 事 处
财 务 处
审 计 处
保 卫 处
产 业 处
国 资 处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基 建 处
离退休处
后 勤 处
一分部综合办**
榆中校区综合办
信 息 办

医学管理处

校史馆博物馆筹建办

党群机构 = 行政机构 = 其它机构

榆中校区管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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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长办公室
    兰州大学校长办公室是校行政的综合办事机构。办公室的中心工作是积极发挥领导的参谋助手、决策的督查、部门的协调综合作用,服务学校、服务领导、服务基层,认真做好文秘、督查、调研、重要活动组织、综合事务管理和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服务全局,不断提高工作水平和服务质量。


发展规划处
  
发展规划处主要职责为:
  (一)拟订并组织实施学校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会同相关部门,研究、论证、修编学校战略规划,学科建设和师资队伍建设规划,校园建设规划;研究并协调规划实施中的有关重大问题,做好发展规划与年度计划的衔接。
  (二)研究分析国内外高等教育发展状况和发展趋势,提出学校发展的重大目标、发展思路和政策建议,为学校改革与发展提供高水平、建设性、可实施的研究报告,发挥参谋和决策咨询作用,形成决策支持系统;研究学校发展中的重要问题,提出学校中长期发展战略及政策建议,组织解决综合性、全局性问题;负责学校重要文件和报告的起草。 
  (三)根据国家和高等教育发展要求,负责大学章程制定和修改,提出管理体制改革与调整方案;根据学科发展实际,制定院系设置、调整方案;参与综合性改革方案的研究制定,会同有关部门对学校发展与改革重大措施的出台进行调研、论证和评估。
  (四)按照《基金会管理条例》和各类基金章程,负责管理各类捐赠基金。


重点建设处(211办、985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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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 事 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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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 务 处
  
职责:
    1、依据教学规律,贯彻执行上级领导部门的指示和规定,从我校实际出发,研究并提出我校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及教学改革意见。拟定全校教学工作计划。制定教学方面的有关规章制度;
    2、指导各学院做好专业、专业方向的设置及调整工作,组织各学院制定本科教学计划、各课教学大纲和各种有关的教学文件;
  3、负责全日制本科学生招生计划的制定和实施,负责我校自主招生、保送生、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计划的制定及实施;负责艺术类学生的考试、招生工作。 组织每年度的招生、宣传和迎新工作。负责全校教学业务费的分配工作;
    4、做好全校日常教学运行管理工作,稳定教学秩序,监督执行各专业教学计划,分阶段做好教学各环节的检查工作及考试工作。负责全校本科生的排课和教室的调配使用工作;
  5、负责全校全日制本科学生的成绩管理、毕业审核、证书发放、转专业、留级及免试研究生的推荐等工作;
    6、负责全校教学研究的规划、建设与管理,负责组织各项教学项目的申报与管理,负责教学顾问的管理,负责教学质量监督与评估。
    7、做好课程建设规划,促进学科建设和专业建设。组织教材和教学参考书的编写和同版教材的审定工作。负责全校教材的订购供应工作;
    8、协同各院及有关部门做好教学实习、毕业论文和其它实践性教学环节的工作。组织各院做好实习基地的建设。配合实验设备处及有关部门做好基础课实验室、专业课实验室和共它教学辅助机构的建设规划工作;
    9、负责制定全校教师教学工作量的定额、审核及教学工作量津贴的核算工作。配合人事处做好专任教师编制的有关工作,拟定教师和教学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计划、教学人员补充计划等工作。
  10、负责基地项目的申报、执行监督以及基地项目的验收与评估;负责基地班人才质量运行情况,高水平运动队的管理;负责考试中心的各项业务工作;
    11、完成校领导交办的与教学有关的其它工作。


科 技 处
  科学技术处全面负责全校自然科学和应用科学类科研管理工作,包括各级各类项目申报、经费管理、成果奖励、基地建设、科技开发、成果转化、科技统计、科研规划和政策制定等科研管理工作,校内以科研项目方式设立的各项培育基金的管理、规划和协调使用。
  科学技术处下设综合管理办公室、基地建设办公室、重大项目和基础研究办公室、应用项目办公室、军工项目办公室、成果专利办公室、成果转化办公室。
  综合管理办公室:负责科技处综合性事务,科技经费入帐与科技统计;
  重大项目和基础研究办公室:负责国家级和省部级等各类纵向项目的组织申报与管理;
  应用项目办公室:负责国家级、省部级和企事业单位等各类应用型研究项目及产业化项目的组织申报与管理;
  军工项目办公室:负责各类军工项目的组织申报与管理;
  基地建设办公室:负责国家级、省部级重点研究基地的组织申报与管理,依托重点研究基地的项目组织申报与管理,校内研究基地培育;
  成果专利办公室:负责成果鉴定、专利申请与管理、国家级和省部级科技奖励申报与管理,科技论文统计;
  成果转化办公室:负责收集整理、推介学校的在研科技转化项目及高新技术成果。
  联系电话:
0931-8912174,传真:0931-8910864


社 科 处
  社会科学处全面负责全校人文社会科学类科研管理工作,包括项目申报、经费管理、成果奖励、基地建设、科研规划和政策制定等科研管理工作,校内以科研项目方式设立的各项资助基金的管理、规划和协调使用。下设项目管理办公室、成果综合办公室。联系电话:0931-8912123。


学 生 处
    兰州大学学工部(学生处)是受校党委和校行政双重领导的重要职能部门,在主管党委副书记的领导下,全面负责全校本、专科学生的思想教育和行政管理工作。学工部和学生处为一套人马,两块牌子,部处合一。学工部(学生处)的工作接受兰州大学学生工作指导委员会(简称学指委)的指导,学指委的常设办事机构—学指委办公室挂靠在学工部。兰州大学大学生就业服务中心挂靠在学生处。
  兰州大学学生工作体制:以学校党委和行政统一领导,校学生工作指导委员会宏观指导,党委学生工作部和学生处部合一具体实施,院系学生工作组和年级学生辅导员及班主任层层落实到学生班级,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
  学工部(学生处)的主要职责是:负责全校学生的思想教育工作、学籍管理工作、评优、评奖及违纪学生的处分工作、学生贷款与勤工助学工作、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工作、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以及本科生的国防教育与军训工作等。
  现任学工部(处)部长: 刘 宏 办公电话:8912108、5292108
  现任学工部副部(处)长: 石兆俊 办公电话:8912155、5292347
  现任学工部副部(处)长: 刘佛军 办公电话:8912155、5292347
  学工部(学生处)的机构设置及主要工作任务如下:
  学生教育管理科:与学工部办公室科室合一,主要负责本校本、专科学生的学籍管理工作、各类奖学金的评定及评优工作、违纪学生的处分工作,学生的思想教育、学生党员的教育管理、宣传与调研工作,以及班主任队伍的建设与管理等。
  学生贷款及勤工助学办公室:主要负责学生专项经费的预决算、奖学金的发放、学生贷款工作、勤工助学基金的管理、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工作以及实施国家助学贷款的有关工作。
  毕业生就业工作办公室:主要负责毕业生就业工作及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全校学生档案管理工作。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也挂靠在就业办。
  军事教育办公室:主要负责全校本科生的军事训练工作和国防教育工作,承担本科生的军事理论课教学工作,组织参加与国防教育相关的运动项目的训练及比赛。
  校区学工办:主要负责校区的学生思想教育及管理工作,是学工部(处)各科室在校区的职能延伸机构。
  学工部(学生处)办公室:主要负责处理一些日常事务,承担财务工作及部分文秘工作。


研究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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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 事 处
  机构设置
  外事处下设四个科,综合科、交流科、留学生科和接待科。综合科主要负责负责各级、各类短期出国(境)的申报、审批和派出事宜,负责校级团组交流出访的策划与执行,负责由我校主办或承办的国际及双边学术会议的审批申报工作;交流科主要负责聘(邀)请境外科技专家、文教长、短期专家(教师)来校讲学、访问、科研合作等方面业务的审批及管理工作,开拓和发展与境外院校、国际组织及政府间的交流与合作项目;留学生科负责留学生的招生录取、教学及生活管理工作,及汉语水平考试(HSK)的承办及管理,对外汉语教学师资的选聘与管理;接待科负责专家楼及餐厅的管理工作。
  留学兰大
  18-25周岁,高中毕业,成绩优良,具有汉语水平考试证书,且品德良好,并愿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及学校纪律者,可以报名申请...
  出国出境
  一月个以下、一月个以上、六个月以下以及6-10个月出国申请详细情况,请进入查看详细说明。
  外国专家
  聘请单位首先应该根据专家提供的个人简历,就专家的业务水平进行鉴定,若同意聘请,请落实专家在华工作期间的待遇...
  国际会议
  主办单位提交举办会议的申请报告,内容包括会议基本情况、规模、经费预算及拟邀请国(境)外学者名单。由我处审核后报甘肃省科技厅或省委宣传部审查。
  专家楼
  专家楼座落在兰州大学本部的最东端,院落内树木成荫,草坪衬托,显得格外幽雅清静,是内外宾、留学生食宿的好场所。


财 务 处
  财务处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经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拟定学校财务管理办法和经济分配政策,组织实施并监督执行。
  2.负责中央部门预算、学校财务预算、专项经费预算的编制、调整和执行,监督和控制项目预算的实施,配合有关部门管理政府采购事务。
  3.负责学校各类经济活动的会计核算业务,汇总、编制学校各类会计报表、财务统计报表和财务决算报表,定期公布学校财务状况,及时提供有关会计信息。
  4.负责学校各类收费和票据的管理,贯彻收支两条线原则,规范学校收费行为,防止教育乱收费。
  5.负责学费、住宿费等收费收入的组织和实施,负责校办企业工资返还、条件占用费和税后利润的收缴,依法多渠道筹措办学经费。
  6.负责学校各项经济政策和经济合同的管理,对全校的各类财经活动实施监督和稽核。
  7.负责全校各类人员工资、津贴、补贴和各类学生助学金、资助款等人员经费的审核、发放,同时依法履行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义务。
  8.负责学校银行账户和货币资金的管理,合理使用资金,确保资金安全。
  9.负责学校对外投资项目的管理和监督,配合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实施对学校国有资产的界定、评估、考核、统计等工作,配合校办产业管理部门实施对校办产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考核工作。
  10.负责学校会计事务管理、委派会计管理和从业会计人员的业务培训和业务考核工作,检查、指导二级核算单位及校办企业的会计核算工作。
  11.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审 计 处
    兰州大学审计处是校内单设的内审机构,组建于1985年9月,隶属于校行政领导,审计业务受国家教育部财务司和国家内审协会指导。
  兰州大学审计处在主管校长领导和支持下,各项工作蓬勃发展,年审计金额已达4亿元左右。特别是近年来审计业务在财务收支审计、经济责任审计、工程审计等领域纵深开展,逐步建立健全了审计工作制度和工作程序,审计工作质量明显提高,为学校的建设和发展做出了显著贡献。兰州大学审计处注重发挥审计监督的职能作用,同时也立足于为学校服务,为校内各基层单位服务。审计人员在工作实践中政策水平、业务能力不断提升,现有的财务审计和工程审计人员都具备相应的专业资质和独立开展审计项目的能力,已初步形成了一个精干、高效、务实的审计工作队伍。


保 卫 处
  兰州大学保卫组织由中共兰州大学党委保卫部、 兰州大学保卫处、兰州大学派出所三个工作机构组成。其中保卫部和保卫处是校党委和校行政领导下 的职能部门,派出所业务受上级公安部门指导。全面负责学校的政治保卫、治安秩序的维护以及消防 安全、交通安全、综合治理、户政管理等工作。


产 业 处
一、校办产业基本情况:
    产业系统现有16家企业:兰州兰大科技广场、兰州大学科技开发总公司、兰州大学合华技术应用开发中心、兰州大学计算机技术开发公司、兰州大学劳动服务公司、《视野》杂志社、兰州兰大小精灵新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兰州华夏岩土技术开发公司、兰州大学电子技术开发应用研究所、兰州大学物华高科技开发公司、兰州爱华化学化工公司、兰州大学力司化工厂、兰州中子电子有限责任公司、兰州草业科技实业总公司、兰州兰太草坪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甘肃正源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在16个企业中,有限责任公司6家:小精灵公司、兰太草坪有限公司、爱华公司、中子电子公司、正源公司、电子研究所; 集体企业5家:华夏岩土公司、物华公司、劳动服务公司、力司化工厂、草业科技实业总公司;国有企业5家:科技广场、总公司、合华中心、计算机公司、《视野》杂志社。
    校办企业经营范围涵盖:校园周边土地资源开发、经营性房产开发、物业管理、房屋租赁经营、计算机网络工程、电子集成、科教仪器、精细化工产品销售、电子新技术开发推广、科技开发转让、会计电算化培训、草业系统工程研究与推广、草坪建植、运动场草坪和城市绿化、饲草开发销售、新闻图书出版等。
    校办产业 1993年——2002年累计上缴学校利润2000万元,条件占用费2073万元,返还工资303万元。
二、内部管理:
    产业处在对各企业进行严格监督和管理的基础上,与各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定了合同书,合同条款明确了责、权、利关系。
    产业处对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出现的相关问题和方方面面的困难,本着协调解决、积极参与的原则,一方面对各企业从严管理,提前堵塞各种漏洞,一方面提供全方位的及时有效的服务,为企业排忧解难。
三、职工队伍
    校办企业管理队伍由事业编制、集体编制、企业编制和外聘人员四部分人员组成。其中,事业编制51人,企业编制9人,外聘人员652人。
    在事业编制人员中,干部41人,工人10人,其中,副高职3人,中级职称19人,正处级干部3人,副处级干部5人。
    企业内部管理人员全部依据《劳动法》《公司法》和《合同法》的规定,由企业负责人决定和建立完善的聘用制度。
    产业处要求各企业对职工进行全面的思想教育工作和加强业务学习,同时企业要关心职工的成长,关心职工的待遇,使他们成为合格的企业管理人员,成为我校校办产业的中坚力量。


国 资 处
    兰州大学资产管理处在主管校长领导下,行使对土地、房屋、固定资产、仪器设备等校产所有权的管理;编制和实施学校资产管理及建设规划;负责实验室管理和实验室建设;制定资产使用实施细则;监督检查资产的使用情况及效益,保证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负责住房制度改革的实施工作;制定 公房分配方案和房屋使用、管理及维护制度。并促进、协调相关资产的合理配置和使用,为学校的教学、科研等各项事业的发展服务,使学校资产保值增值,维护学校的利益 ,为学校各方面工作提供服务。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实验室物资与建设工作的政策,完善实验室与设备管理的规章制度;
    2.制定实验室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3.采集、整理、更新实验室相关数据,完成各类相关统计报表;
    4.负责实验室效益考核、评估,合理配置和使用实验设备(含医学)资源;
    5.负责全校实验技术队伍建设工作;
  6.负责获准重大项目和世界银行外资贷款项目的执行和实施工作;
   7.归口管理实验室设备和实验室家具的招标采购、使用管理及海关报关等相关工作;
  8.承担学校安排的其他相关工作。


基 建 处
    兰州大学基建处负责管理现有学校土地和新征建设用地上的新建、扩建、改建工程项目的工程建设工作,制止未经批准擅自开工的工程项目;根据学校事业发展规模的实际状况,适时地提出拟建工程项目;负责筹措基建投资,编报、落实、执行学校年度基本建设投资计划;负责工程项目的各项前期工作,完成工程项目建设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的报批,依法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的招标与合同的签订和执行;督促施工单位加强施工现场的管理和对所有的设备、材料的检验;督促监理单位进行工程质量和完全生产的检查负责重要设备和大宗材料的招标与检验,组织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与保修,并及时向学校移交……


离退休处
  离退休工作处成立于1996年,现有在编职工9人,设离休科、退休科,离退休人员1900人(其中离休干部106人)。
  1997年4月建立中共离退休教职工总支委员会,现有17个党支部,780名党员。
  学校成立有老龄工作委员会(离退休工作领导小组),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还建立有离退休教育工作者协会、老教授协会、常青艺术团、老年体育协会等老年人自己的活动组织。
  王兰喜   总支书记      0931-8914362
  王秋林   处长          0931-8911006
  邓桂蓉   总支副书记    0931-8911004
  徐应喜   副处长        0931-8911005
  高建玲   离休科科长    0931-8914362
  张  茂   退休科科长    0931-8911005
  王燕翔   干 部         0931-8911005
  王海军   员 工         0931-8911064
  梁晓庆   员 工         0931-8911005
  办公电话:  0931-8914362    0931-8911005


后 勤 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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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分部综合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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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中校区综合办
榆中校区概况:
  兰州大学榆中校区位于兰州市榆中县夏官营镇,距兰州市校本部47公里。北邻陇海铁路,设有夏官营站;南临312国道和巉兰高速公路。校区总占地面积5468亩,其中建设用地2120亩,绿化用地3348亩,现有各类房屋建筑面积404297平方米,是兰州大学五个教学园区中规模最大的校区。榆中校区始建于2000年9月,2001年9月迎来第一批新生,现有三个年级本科在校生9000人,设立20个院,64个本科专业。校区交通便利、信息通畅,校园环境幽雅、景色宜人。先进完备的教学、实验条件,标准齐全的文体活动场馆,配套完善的生活服务设施,为莘莘学子求学深造提供了理想的天地。
创建背景:
  1999年全国第三次教育工作会议的召开,推动了新一轮高等教育的快速发展。兰州大学作为一个具有近百年建校光荣历史和国家布局在西北地区的教育部直属综合性重点大学,由于在兰州市区受到办学空间的影响和制约,已经难以适应我国改革开放和高教事业飞速发展的新形势。在这种情况下,校党委审时度势、抢抓机遇,果断作出“发展办学空间、扩大办学规模”重要决策,全面实施党中央关于“科教兴国”和“西部大开发”战略,同时提出“把兰州大学建设成为多学科协调发展的综合性、研究型高水平大学”的奋斗目标。2000年11月教育部正式下发了“同意筹建兰州大学榆中校区的批复”(教发展[2000]150号),兰州大学成为教育部首批批准扩建新校区的两所部属重点院校之一。2001年8月底,榆中校区(北区)一期建设和维修工程基本完工,第一批新生顺利入住新校区。
区域优势:
  榆中校区处于甘肃省确定规划建设的“兰州科教城”的核心地段。同时,又处于兰州市城市建设“东扩区”榆中盆地的有利位置,地理空间容量较大,具有比较明显的区位优势。2001年12月9日,甘肃省委、省政府同教育部签定了省部共建兰州大学的协议。省、部各级领导对榆中校区的发展建设非常关心,国务委员、原教育部长陈至立,现任教育部长周济多次在校区建设期间亲临考察。省、市领导先后召开省长市长办公会专题研究解决校区建设相关问题。2001年以来,省、市、县三级政府已支持建成110KV变电所,省道101岗三段(榆中县三角城至校区)改扩建工程。兰州至夏官营自来水供水工程和夏官营火车站改扩建工程、垃圾场修建工程也即将投入建设。
管理体制:
  榆中校区实行“学校统一领导,属地管理和部门延伸相结合,日常运行以属 地管理为主”的管理体制。为了提高管理效益,随着校区发展将逐步淡化校区常驻概念,强化属地编制和岗位意识,建立按照校区工作需要调整机构、设岗定编、细化职能的全程管理体系。
运行机制:
  校区设立“中共兰州大学榆中校区工作委员会”、“兰州大学榆中校区管理委员会”。“两委会”作为学校党政派出机构,代表学校全面履行对校区工作的宏观协调、监督、领导和决策的职能。校区设综合管理办公室,是学校在校区的职能部门,同时也是校区工委、管委的办事机构。各常设机构、职能延伸部门、学院接受原单位和两委会双重领导。校领导坚持在校区轮流值班制度,确保了教学、科研、管理、后勤保障、安全保卫、工程建设,以及其它日常工作的正常开展和校区的平稳运行。
功能定位:
  榆中校区是以本科生教育教学为主,包括部分科学研究、研究生培养和大学科技园的多功能综合性重要园区。
办学模式:
  为保证校区平稳运行和顺利过渡,目前校区实行“3+1”办学模式,即2004、2005年部分2001级和2002级四年级本科生安排在兰州校区学习(不含艺术学院、教育学院、草业科技学院和部分学院学生)。2003级本科生从2006年开始,实行“4+0”办学模式,不再回迁到兰州市区。过渡阶段,学校鼓励各学院提前实现“4+0”模式,并把部分研究生教育和科学研究安排在校区进行。
发展目标:
  到2006年争取达到15000人办学规模,建成结构较为合理、功能基本齐全、管理比较完善、基础设施完备的现代化、数字化、环保化,具有西部地区重点高校自身特色的新型校区。到2009年建校一百周年时,把榆中校区建成我国高等教育基础教学的示范性基地,为实现把兰州大学建成高水平、研究型、综合性一流大学的宏伟目标奠定坚实的基础。
指导方针:
  榆中校区建设发展坚持贯彻“四个有利于”和“七项原则”指导方针。
  四个有利于:一是有利于人才培养;二是有利于校区的健康运行;三是有利于合理配置、高效利用学校资源;四是有利于学校的整体发展和稳定。
  七项原则:一是坚持教学第一、质量第一的原则;二是坚持以人为本、满足师生需求的原则;三是坚持传承校史、文明建校的原则;四是坚持资源共享、效益优先的原则;五是坚持量力而行、适度超前的原则;六是坚持精简高效、一职多能的原则;七是坚持服务地方、共同发展的原则。


信 息 办
    随着网络和信息技术的发展,信息化建设已经成为高校的一项重要基础工作。在学校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和直接关怀下,2001年12月学校成立了“教育信息化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为了加强兰州大学教育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组织、协调和管理职能,全面推进学校的信息化建设工作,于2003年5月学校又专门印发了“关于加强教育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的通知”……

≡医学管理处 ≡
  兰州大学医学管理处成立于2008年1月10日,为正处级建制,下设办公室,为科级建制。
  学校本着遵循高等教育和高等医学教育的发展规律,从有利于研究型大学整体办学水平的提高、有利于医学学科健康协调发展、有利于高素质医学人才培养的实际出发,在医学管理体制调整后新成立了医学管理处,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在学校的领导下,协助相关部门,统筹、规划医学学科建设和医学类人才培养工作,配合学校规划部门做好医学学科与医疗卫生工作发展建设规划及实施工作。
  (二)组织医学学科政策和工作调研,进行医学教育、科研和临床医疗的信息收集分析工作,为学校管理提供决策依据。
  (三)统筹医学学科发展,协助相关部门做好医疗卫生重点学科的申报、建设和评估工作;协调学科建设中医学各学院之间及其与其他学院之间的相关工作。
  (四)组织进行医学教育改革的协调与实施;配合相关部门进行医学实验室和临床实习基地建设;协助学校相关部门安排医学各类学生的实习工作。
  (五)负责学校有关医疗卫生工作决议的实施与督办;组织各医院落实卫生、食品药监行政主管部门下达的指令性工作和任务,争取政府对医院建设的支持,接受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委托行使相关职能。
  (六)协调校属医院与卫生行政部门的行业联系,协调学校各职能部门与医院的工作关系。
  (七)会同相关部门对医学各学院、医院的工作业绩进行评估;参与卫生行政部门对各直属医院医疗质量监控工作及医疗行为的监督管理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对国家各级行政部门在学校认定和设立的医疗卫生行业和专业性基地、中心等机构进行申报和考评;督查校属医院医疗卫生法规的执行情况。
  (八)按照国家、卫生部医疗改革精神和学校的部署,推进校属医院管理体制、内部运行机制及各项改革的进程。
  (九)加强医德医风建设,配合学校纪委、监察部门处理群众反映与医疗有关的来信来访工作,结合医疗工作实绩,做好医院纠风工作。
  (十)协助相关部门管理医学校区。
  (十一)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校史馆博物馆筹建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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